2008.3.24 禮拜一
 
  
 
出12:14-27

對於救贖事件,我們應當常常紀念,定期的紀念,不然人的軟弱就是健忘。所以我們現在約束自己定期的崇拜就是對基督救贖我們的事件,定期的作出回應。

每當我們回顧上主救恩的行動時,我們就更堅固我們的信仰,更確定生活的目標,更把握生命的意義,更真實的認識我們的身分(被上主救贖的人)。你的崇拜生活如何?是否老是為了其他的事情而放棄參加崇拜?停止聚會慣了的人,往往會忘記救恩。

林前15:1-11

保羅為復活所作的見證,可以說是教會最早的見證,基督的死是為了我們的罪,猶如那替罪的羔羊;然而不同的是,基督復活了,為此作見證的是保羅生命的轉變;你如何為復活的基督作見證呢?

如果是你,你如何寫這段經文呢?

可16:1-8

空的墳墓使我們的信仰成為實在的,但是剛開始面對這種情況的婦女們當然會感到懼怕,因為她們不能了解為何會有這個她們經驗以外的事發生。如今你在哪裡找耶穌呢?在埋葬祂的墳墓,還是去經歷復活的基督?你想要如何經歷復活的基督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