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.5.13 禮拜二
 
  
 
傳2:16 -26

人生一切的建立(勞碌),到頭來都會留給後人,況且人生充滿了不確定性,一切的賜與都出於上主,人無法預料。那麼勞碌的人生意義何在?如果只是為累積自己的所得而勞碌,只會使自己在苦中勞碌,因為累積了又如何呢?

如果知道自己不能累積,但從自我擁有以外有更高的、更永恆的目的而勞碌其中,就不會感到虛空及意義失落,接受及肯定自己的努力都一定會被上主所用造福其他人,在如此崇高意義下勞碌,才會有喜樂。此刻,你正為誰辛苦為誰忙碌呢?

加1:18-2:10

提多是否要受割禮的事上,如果保羅鄉愿的話,那麼就不會引發初期的衝突,如果沒有這衝突、辯解、尋求的話,也就不會明白上主真正的心意。有時我們往往怕得罪人,不敢討論教會或周圍的人習以為常的不自然或不正義的事,這樣作可能失去了上主工作的機會;面對這樣的情況,你可有勇氣堅持呢?

太13:53-58

在熟悉自己的人中作見證是不易的,因為他們會以過去的印象來衡量我們;此外,上主的奇蹟只會顯現在信心的人面前,不信的人卻往往視而不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