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.5.15 禮拜四
 
  
 
傳3:16 -4:3

在面對死亡的結局,很有可能會讓我們感到一切意義或價值的解體,除非我們能看到日光之上的事,才能找到真實的意義。

然而我們固然思念上面的事,但我們還是活在地上,理想的生活是我們能從我們所勞碌的事中獲得喜樂,所以這喜樂不在於個人的成就(在死亡的前提下,還是無法建立意義),喜樂在於我們能生存,有生命,有感應,能夠勞碌,在勞碌下體驗上主的恩典而喜樂。

你樂在勞碌麼?

加3:1-14

面對上主救恩的呼召,或個人的指引,都是要以信心為出發的回應。

聖經對我們發出了上主救恩的呼召,猶如當初上主對亞伯拉罕的呼召,他以信心回應,上主就以他為義了。

若人還想靠信心以外的律法,作為與上主回應的依憑,那麼一切就徒勞了,因為以信心為依靠,正好反應了我們認識到自己的「無能」,必須要「完全」的依靠;不完全的依靠就不是依靠上主。

你依靠上主除了信心以外可有其他?

太14:13-21

對拿出餅與魚的人來說,在耶穌的面前,他只要將所有的五餅二魚呈現出來,結果交給耶穌。同樣的我們只需將我們所有的獻出來,無論需求多大,只要將這些交給主,祂會完成祂的旨意。

耶穌原本可以不用這五餅二魚照樣餵飽五千人,你想祂為何要多此一舉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