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29:1,31:1-23;
約伯最不能忍受的就是他朋友們的論述——上帝是公義的,所以受苦的人必定是不義,才會遭到苦難;所以受苦的人必定是有不義的人。約伯必須困擾地要在自己的身上找到不義,才能成全上帝是公義的。
當他或他的朋友越是這樣找下去,當然可以找到一些蛛絲馬跡,但是上帝就這樣更顯得公義麼?人間的每一個災禍,都要找到一個替死鬼,才能幫上帝開脫麼?這樣的話當替死鬼的就會感到很冤,上帝也因此顯得氣量窄小。
話說回來,約伯的朋友們的論述對麼?人受苦一定是因為他的不義,那麼吃香喝辣的壞人又如何解釋呢?你可曾檢討過這樣的論述?
徒15:1-11
使徒行傳十五章是有名的耶城大會,隨著非猶太人的信徒增加,於是產生了一個問題,那就是他們是否要先成為猶太人才能成為基督徒。彼得說得好,不要把自己不能負的軛加在他們的頸項上。因為前者如割禮等已經儼然是猶太人與外邦人文化的區別的標誌,上主已經開始
了新的約,自然就不用要新的信徒背著舊的包袱。
其實我們現在也遇到相同的問題,如祭祖、掃墓、祖先牌位等等,過去在中國內地宣教時,有人覺得多一個基督徒,就少了一個中國人;我們需要再仔細的思索,到底哪些是文化的問題,是相對的;哪些是救贖的核心問題,是不能隨意取捨的。你遇到類似的問題麼﹖你如何處理﹖
約11:17-29
對主耶穌而言,沒有太遲這一回事。不會有「說時遲那時快」的遺憾,在死地見到生命,這是聖經舊約與福音書中常見到的信息,在不可能中看到可能,這是信仰的經歷。你正處身不可能麼?想想如何堅持看到上帝的可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