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.10.13 禮拜一
 
  
 
彌7:1-7

有人說在彼此不信任的社會生活,人們要附上的代價很大;讓我們想想在這樣的社會中應如何生活?不但人與人之間毫無信任,連司法也不可信任,到處充滿了陷阱,親人也常反目成仇。失去的上主律法的選民的社會,就會淪落至如此,請問為何先知仍然要期待、仰望及等候?

徒26:1-23

 保羅坦蕩蕩地面對審判,對他而言,一切是那麼清楚不過的了,因為他「並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」,就是那異象引導他在大馬士革、耶路撒冷,甚至任何地方都是為同樣的目的而工作。這目的就是勸人悔改,是真正的悔改,以與悔改的心相稱的方式行事與生活。引導你生活的事很多,有各種夢想、理念、目標或價值。

但是其中最關鍵的是什麼?是什麼最最基本的原則是你其他的動機所不能抵觸的?你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奉行著什麼樣的基本原則而生活?這基本的原則或價值就是你生命的異象,你的異象是什麼?你的異象可有參與上主的工作?

路8:26-39

 附在你可怖的人身上的是「群」,一種使我們人格無法統一的鬼。當人的心靈深處,在嚴重的分裂中,即使他認識耶穌基督,但是仍在痛苦的煎熬中,只有基督可以拯救他,使他的身心靈,可以重新在統一。內在平安(和平),不紛擾(統一)的人,才能見證上帝的大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