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信望愛

荒漠甘泉/5 月 3 日
原作/Mrs. Charles E. Cowman
 
「到那時候,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。」(聖經約珥書二章 32 節)

  為什麼我不求告耶和華的名呢?為什麼我還要跑東跑西去請教我的親朋鄰舍呢?神不是就在這裡嗎?神不是聽禱告的神嗎?為什麼我呆坐著設計籌劃呢?為什麼不立刻把自己和重擔一起交給主呢?

  直跑,是最近最快的一條路。為什麼我不立刻跑到活的神那裡去呢?除了主以外,在天下人間,別無拯救。

  我不必先考慮我有否資格去求告祂,因為那「凡」字已經足夠包括我在內了。「凡」字指著我,也指著任何人,每一個人。所以我要憑著經上的話,立刻去求告那應許的主。

  我的事情非常緊急,我不知道怎樣才能得著拯救;但是這不是我的事,乃是主的事。祂既應許了,必會設法遵守祂的應許。 順服祂的命令是我的事;替祂設計不是我的事。我是祂的奴隸,不是祂的參謀。我只消求告祂的名,祂必施行拯救。 ── 司布真(C. H. Spurgeon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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