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信望愛

荒漠甘泉/5 月 7 日
原作/Mrs. Charles E. Cowman
 
「耶穌設一個比喻,是要人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。」(聖經路加福音十八章 1 節)

  禱告生活中頂普遍的失敗,就是缺少恆心。我們開始為某件事祈求,祈求了一日、一星期、一月,如果一無所得,我們就立刻灰心,認為無望了;於是在禱告中再不提起了。

  這是頂大的錯誤,有始無終的人在無論甚麼事上都是無結果的。有了有始無終的習慣,就是有了註定失敗的命運,半途而廢的禱告也是如此。灰心生失望,失望生不信,不信生失敗 ── 這都是禱告的致命傷。

  有人問說:「我們禱告,應該到什麼時侯為止呢?難道不能把事情交在神手中而停止禱告嗎?」只有一個答覆:禱告到你已經得著你所求的,或者到你心中已有確實的把握 ── 信神必為你成就的時候為止。只有這二處我們可以停止我們的禱告,因為禱告不只是呼求神,也是抵擋撒但。神常用我們的禱告來使我們制服撒但,所以只有神,不是我們,能隨便停止禱告。

  但願我們不敢隨意停止禱告,除非答應已經來到了,或者已經有把握了。在第一處我們可以停止禱告,因為我們看見了。 在第二處我們可以停止禱告,因為信心的眼睛也已經看見了。(The Practice of Prayer)

  停留在神的應許上,直到你在那裡遇見了神。── 選

 

回首頁

版權所有,請尊重著作權。
Copyright 2003 信望愛資訊中心 All Rights Reserved.